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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地点:张家口市经开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地块一占地面积72450.96平方米(约108.68亩),地块二占地面积68222.29平方米(约102.33亩),地块三占地面积92919.18平方米(约139.38亩),地块四占地面积72520.80平方米(约108.78亩)
完成时间:2024年3月
委托单位: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2019年1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城片区1307020116单元01至08地块详细规划》和《张经自然规字〔2024〕11号附图》得知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地块原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农用地),性质涉及变更,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我公司接到调查任务后组建项目专业小组,加班加点,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初步判断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使用过程中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很小,保守起见,对地块进行第二阶段验证性采样分析调查。2024年3月日进行取样分析,采集土壤样品进行验证性分析,最后得出结论:调查地块内所有样品检测因子检出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以接受范围内,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安全利用。且在当月完成了此次调查任务。时间紧急项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充分体现公司在团队协作和工作责任感等方面的成熟度。通过合理的任务分配和团队协作,可以确保每个项目都能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