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原赤也焦化厂西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项目类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项目地点: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

项目规模:本项目地块为原赤也焦化厂西区范围,占地面积为10514.29m2(约15.77亩),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通过了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进场采样、实验室分析等工作,确定该地块为污染地块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

委托单位:唐山路南现代物流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地块位于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原属于唐山市赤也焦化有限公司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唐山城南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地块拟变更为城市道路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019年1月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按照其中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项目地块在前期普查时,确定为疑似污染地块,且涉及用途发生变化,在开发建设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0年6月,我公司受唐山路南现代物流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本地块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根据《纬十路(纬十六路至纬十七路南段原赤也焦化厂西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及专家意见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导则规定,总致癌风险超过10-6或危害指数超过1的区域,不在人体可接受风险范围内,需要进行风险管控和场地修复。土壤风险表明,地块表层土壤苯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需要修复;表层(0-4.5m)内主要有5种物质存在健康风险,分别为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土壤修复。综合得出经统计土壤修复区域主要在焦炉区域,修复面积为745m2,总修复方量为3352.5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