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亮甲店镇刘庆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玉田县亮甲店镇刘庆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5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玉田县亮甲店镇刘庆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玉田县亮甲店镇刘庆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委托单位: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承担单位:河北昂泽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地块地点: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临甲店镇万兴家园小区北侧 5、检测单位: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 6、地块坐标:X:4416187.6936,Y:574301.5064 7、地块四至范围:该地块东、西至亮甲店镇宅基地,南、北至亮甲店镇村级道路。 8、地块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 9、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8个,共采集土壤样品35个(含现场平行样品4个),进行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重金属(7项,基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27项,基本项目)、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氟化物和多氯联苯,检测单位为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 经对样品检测结果进行分析,6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和氟化物存在检出。将检出物质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第一类风险筛选值进行比较,均不存在超标情况,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较小;重金属六价铬和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全部未检出。 地下水检测结果中pH值、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耗氧量、砷、铜、铅、铁、锰、铝、锌、硒、钠、硫酸盐、氯化物、石油烃存在检出。检出因子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标准值进行对比,总硬度和锰超Ⅲ类水标准限值,其他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Ⅲ类标准。本次调查地块历史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废水排放至市政管网,地块内生产活动不会造成地下水超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到唐山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总硬度和锰质量浓度较高,因此超标因子可能与区域背景值相关。本次调查地块浅层地下水不具备开采利用价值,不适合作为饮用水源,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居民用水均为市政管网供应,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无相关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因此不再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现场平行样品检测结果无显著差异,质量控制满足规范要求,检测结果科学客观,调查地块土壤符合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委托单位: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文杰 联系电话:03156118687 编制单位:河北昂泽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159316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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