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2020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5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玉田县2020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玉田县2020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委托单位: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承担单位:河北昂泽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地块地点: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梁各庄村南侧。 5、检测单位:天津市利维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6、地块坐标:N:39.54143,E:117.42289 7、地块四至范围:东侧临近西环路,南侧、西侧、北侧均紧邻农用地。 8、地块占地面积:11486.00平方米 9、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初步判断本次调查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但保守起见,对地块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共布设了 6 个土壤采样点,共检测土壤样品 14 个(含 2 个平行样)。土壤检测指标包括 pH 值、重金属(镍、铜、镉、汞、六价铬、砷、铅)、挥发性有机物(共 27 项,为 GB36600-2018 中规定的 27 项必测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共 11 项,为 GB36600-2018 中规定的 11 项必测项)、有机农药类(共 14 项,为GB36600-2018 中规定的有机农药全项)。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检测结果显示,检出污染物共 6 种,全部为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中第一类风险筛选值;重金属六价铬和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全部未检出。 综合分析,土壤检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以接受范围内,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入详细调查阶段,建议结束地块调查工作。
委托单位: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郭钰陶 联系电话:0315-6118687 编制单位:河北昂泽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159316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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