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新区滨海新大道西侧,前程大街南侧拟征转报批地块(1号和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版)

北戴河新区滨海新大道西侧,前程大街南侧拟征转报批地块1号和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版)公示

据《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5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北戴河新区滨海新大道西侧,前程大街南侧拟征转报批地块1号和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版)》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北戴河新区滨海新大道西侧,前程大街南侧拟征转报批地块1号和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委托单位: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戴河新区分局

3、承担单位:河北昂泽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检测单位: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块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滨海新大道西侧,前程大街南侧

6、地块坐标:北纬   39.68684   东经: 119.30215

7、地块四至范围:东、南、北均至焦庄村农用地、西至锦绣二路

8、地块占地面积:84760.85m2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3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82组密码平行样品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必测基本项目、土壤pH值、有机农药类验证性检测、重金属、锌、总铬)(验证性检测、氰化物验证性检测、氟化物验证性检测、甲酚验证性检测、苯酚验证性检测);共布设地下水采样点位5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地下水样品61组密码平行样品,检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规定的35项基本检测项、有机农药类、总铬验证性检测、甲酚验证性检测);共布设地表水采样点位4个,共采集地表水样品51组平行样品,检测因子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基本项大肠菌群除外)(验证性检测、总铬验证性检测);共布设底泥采样点位4个,共采集底泥样品51组平行样品,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必测基本项目、氨氮、pH值、重金属、(锌、总铬)(验证性检测、氰化物验证性检测、氟化物验证性测、甲酚验证性检测、苯酚验证性检测)。

土壤样品检出因子共10种,分别为、锰、镐、铬、锌、铜、镍、铅、汞、氟化物。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风险筛选值。将调查地块内1号地、2号地及对照点检出因子的检测结果进行比较,均不存在明显差异,说明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地块土壤产生污染,不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

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共20种,分别为: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氟化物、砷、铝、铁、锰、锌、铅、铜、铬,其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类水限值要求,其他因子均未超标。将调查地块内1号地、2号地及对照点检出因子的浓度进行比较,均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调查地块所在区域浅层地下水整体水质较差,地下水中检测因子超标主要受区域地质环境影响,超标因子均为地下水常规性指标,毒性较小,并且地块未来为市政管网供水,浅层地下水不开发利用,人群与浅层地下水无直接接触途径,因此,地块内地下水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

地表水样品检出因子共15种,分别为:溶解氧、高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砷、锰、锌、铅、铜、铬。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IV类限值。将调查地块内1号地与2号地检出因子的浓度进行比较,均不存在明显差异。调查地块内地表水不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

底泥样品检出因子共11种,分别为、铬、锌、铜、镍、铅、汞、砷、氨氮、氟化物、锰。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将调查地块内1号地与2号地检出因子的浓度进行比较,均不存在明显差异。调查地块内底泥不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风险。

现场密码平行样品检测结果无显著差异,质量控制满足规范要求,检测结果科学客观,调查地块土壤符合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委托单位: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戴河新区分局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18630349686

编制单位:河北昂泽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15931671221

文章分类: 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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