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

项目类型: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项目地点:唐山市

项目规模:唐山市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开平区

完成时间:2023年4月

委托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首次针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作出界定,明确军事和外交,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科技、教育等社会公共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确属必需的,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用地。同时,考虑到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时期,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用地需求,在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成片开发”建设可以征收土地。在此背景下,唐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唐山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3年)。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唐山市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开平区等5个区,涉及18个片区,片区总面积2701.3015公顷。其中,土地征收面积919.3574公顷,涉及232个地块,24个乡(镇、街道)101个村。


方案拟征收区域安排建设棚户区改造、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现代工业企业、道路、绿化、教育等多种类型项目,各项目连同周边的公园绿地、商业设施、医疗文化设施等构成一个完整的单元,有助于推动城市更新、职住平衡,实现片区范围内土地的综合性开发建设,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共生目标的实现。


方案开发时序为2021年至2023年,2021年计划实施278.2786公顷,占比30.27%;2022年计划实施108.1239公顷,占比11.76%;2023年计划实施532.9549公顷,占比57.97%。


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公益性用地占比41.17%,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平均供地率76.36%,符合《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不低于65%的要求;不存在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情况;已组织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已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


唐山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有效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